閱讀 被恐嚇 跑了兩間派出所才受理

中時晚報   社會綜合   920604

被恐嚇 跑了兩派出所才受理

 李怡志/台北報導 詐騙集團為什麼能夠一再得逞,逍遙法外呢?被「恐嚇詐騙」的林先生連續報案兩次,都被派出所拒絕;陳同學也是跑了第二間派出所,才順利報案,他們抱怨警方根本不重視這種案子,還找一大堆理由,難怪詐騙集團會愈來愈多。
 林先生五月初被詐騙集團恐嚇後,立刻撥了一一○,勤務中心判斷是詐騙,要林先生立刻報案,沒想到去了松山區東社派出所後,幾個員警竟然百般刁難:「你有證據嗎?」、「你知道對方是誰嗎?」、「你有被騙錢嗎?」、「你錄音了嗎?」口氣十分輕蔑,無論如何就是不讓林先生報案。

 林先生萬萬沒有想到,他的生命財產已經遭受恐嚇、威脅了,「人民的保母」竟然還擺架子給他看,絲毫不願意協助。後來林先生表示要找派出所主管,才有一位員警願意「備案」。

 林先生這時候才了解,原來零犯罪率就是這樣來的,只要警方不接受報案,根本就沒有犯罪。林先生後來被詐騙集團冒名,他又向萬華的莒光路派出所求助,照樣被打馬虎眼!

 陳同學遭到恐嚇,並且損失五千元後,也是跑了二間派出所才順利報案,他也抱怨:「感覺好像陳總統上台後,詐騙越來越多。」雖然報了案,但陳同學對於破案絲毫不抱任何希望,只求詐騙集團下次別再找上自己就好。

 律師簡榮宗指出,只要詐騙集團的行為屬於「詐術」,即便未遂,警方也應該受理報案,受害者雖然不知道對方是誰,但不代表對方不存在,只要向電信公司調閱通聯記錄就可以查到,不能當作拒絕報案的理由。最新的「恐嚇 詐騙」佯稱受到委託,如果不和解就要傷害受害者,如果受害者已經心生恐懼,則屬於「恐嚇取財」,警方也應該受理報案。

 陳同學與林先生報案時,派出所員警都表示沒聽過這種新的「恐嚇詐騙」,但林先生認為,可能大部分的報案都沒被受理,也難怪都沒有人知道。

 刑事警察局表示,詐騙集團電話常常轉來轉去,確實「無從查起」,警方幾乎無法破案,通常都是查獲其他案件時,從嫌犯口供中另外查出詐騙案。如果民眾到派出所報案被拒絕,可以直接到分局請求協助。



以下是我的解讀:
我的親朋好友也曾經在警察局任職過,這些先生們的嘴臉天天看著。在同事面前,更是囂張。我自己的車子掉了,也沒有人願意受理報案。我去年底被詐騙了,公平交易委員會和警察局互踢皮球。我大前年遭人背信,損失近5萬,警察查到現在還沒有下文。

想請問這些老鼠屎,你的薪水由我付,你的家人由我養,你怎麼拿自己的衣食父母如此對待?

留言

  1. 通緝犯姓名:馮晉星,假名:馮有彬;性別:男,住址:高雄縣鳥松鄉明湖路81-11號5樓(已搬走),生日:56年8月6日。我們是被害人,民國94年9月19日晚上10時多,在高雄被告住處附近向110報案在警察協助下,查出被告真實姓名”馮晉星”為通緝犯,並當場拘留於高雄縣警察局。
    94年9月20日移地檢署,通緝犯馮晉星當時表示第二天就會放出來,果然第二天就交保出來,也沒有通知先前原告來出庭。我們民國94年9月26日告馮晉星,結果馮晉星只出庭一次就不再出庭,民國95年3月31日馮晉星又被通緝。
    馮晉星一大串詐欺前科案件,由於馮晉星為累犯,手法高超,奸詐狡滑未留下證據,所以大多案件以罪證不足不起訴。
    馮晉星憑他聰明過人不知悔改,到處招搖撞騙,遊走法律邊緣,且認為被害人、檢察官與法律等又能拿他奈何。馮晉星實在太奸詐惡劣。
    拜託大家注意詐騙集團首腦馮晉星,不要被詐騙。警察好不容易抓到通緝犯,檢察官又輕易交保放行,請問台灣社會的治安怎會好轉?請求司法主持公道,並將馮晉星繩之以法,不要讓他消遙法外繼續詐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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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馮晉星近日因他案被告詐欺已於95年7月3日在高雄地檢署出庭偵查庭一次
    預計本案將可移送法院審理
    本人是告訴人
    連他太太一起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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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詐騙職業慣犯到處詐欺善良百姓 請大家小心不要上當
    我的親友能作的都作了,也找不到其他管道可以申訴。為了防止其他善良社會大眾繼續被詐欺,謝謝有空間讓我刊登!
    馮晉星,假名馮有彬用假名字虛設行號,作為詐騙的手段,詐騙工讀生金錢。還利用佛學中心的慈悲心,欺騙受害者對他信任。目前已有七位受害者向法院提出告訴,受騙金額近千萬元。
    被害人實在無能為力,也找不到任何網站可以投訴。拜託各位網友你若看見馮晉星請打110通知警察,您如果知道馮晉星的新住所請通知本人,謝謝! 網址如下有馮騙子照片:
    http://myblog.pchome.com.tw/_/myblog/?blog_id=wsking1&y=2006&m=08&an=23394&acn=376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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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逢畜牲就是利用人性的弱點,然後專做些騙錢的事情!然後他就利用那些騙來的錢去快活http://myblog.pchome.com.tw/oamygod119/

    請你幫幫我們吧!
    請幫忙轉貼我們的部落格,
    我们就是被這各壞人詐騙,
    重民國92年到現在我所知道的受害人大概十幾各人,受騙金額超過千萬!
    但是就是沒辦法將這個人繩之以法,
    所以只能上網張貼她的照片讓大家認識他!
    只希望不要再有受害者。
    請你幫幫忙.......謝謝。 去逍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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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拜託各位網友找尋 詐騙集團首腦馮晉星
    被害人實在無能為力,也找不到任何網站可以投訴。拜託各位網友您如果知道馮晉星的新住所請通知本人,謝謝! 下列有關於馮騙子的文章,有馮騙子照片,網址如下:
   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CDbA6X.FHxk1A2XyYCDPLIkx
    http://wsking1.spaces.live.com/
    http://blog.yam.com/wsking2
    http://myblog.pchome.com.tw/wsking1/
    http://www.taconet.com.tw/ws16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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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多年前我們夫妻也被他騙過!前幾天看到新聞得知他被抓到了!深感欣慰!不知他是否又被釋放?這種人真的太過分了!還有他老婆也共是共謀!希望老天有眼把他們繩之以法,不要再讓這種人逍遙法外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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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馮晉星一案,經台中地方法院初審判決2年8個月有期徒刑,但被告提出上訴。目前他人仍羈押在台中看守所中,檢察官表示他這種人關著也好,省得到處亂跑。
    依據新的刑法修正過的規定,採用一罪一罰論,所以現在如果還有其他人曾經受害的話,也可以提出告訴,看能不能讓他多關個幾年。
    為什麼我會知道,因為我被他騙過,也到台中地方法院開庭過,後來檢察官依據之前所有的告訴人卷宗為依據,對馮晉星提起公訴,並依刑法詐欺罪嫌移送法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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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請問被害人如何聯繫?!有事想了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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